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海珠区典型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珠区典型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技术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YYGW2021-002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400,000.00元(其中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费用72.92万元,典型排水分区水质、水量监测167.08万元) ,响应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0,000.00元(其中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费用72.92万元,典型排水分区水质、水量监测167.08万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一)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对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自评估,并提交自评估报告;配合海绵办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编写、汇报材料准备、并配合完成市政府、市海绵办交办的相关技术工作的汇报任务;为区内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专业培训等;(二)典型排水分区水质、水量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及典型排水分区水质、水量监测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6楼609、610室;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6楼609、610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6楼609、610室
十二、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www.gdyygs.com)。
十四、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1、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1956942
传真:020-8944361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杏坛大街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8522643
传真:020-8852264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6楼609、610室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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